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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9岁男童舞蹈课上摔骨折,赔偿起争议


时间:2021-12-17 11:12:50  来源:  作者:

孩子学舞时手臂受伤 三处骨折情况严重

接到电话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市民王女士。据她讲述,11月28日,她送9岁的儿子小元(化名)去位于开发区刘集沿街门市的蔡林舞蹈培训机构学习街舞。半小时后,她接到了机构老师的电话。“老师说孩子受伤了,我赶过去的时候,孩子的右手臂已经肿的很厉害了,我便赶紧带他去了中医院挂号看诊。”


根据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小元右手臂的尺骨、桡骨,骨骺均有不同程度的骨折。除德州市中医院外,王女士还辗转城区多家医院求医问诊,可得到的答案都是相似的:目前只能静等孩子的手臂消肿,随时复查,必要时要安排手术。


“当时因为机构做活动,孩子又有兴趣,我们就报名了。”王女士回忆道,“活动期限是两年,一共96节课,但中间因为疫情等原因,机构也休课了一段时间,截至目前,孩子一共上了35个课时。”

意外发生后,王女士找舞蹈机构索要了当天上课时的监控视频。视频中,小元的任课老师在教室一角面冲镜子摆弄自己的衣服,小元和另一位学员在木质地板上练起了街舞倒立动作。但因为地面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小元一个踉跄翻倒在地,右手臂无力的垂在身侧……

舞蹈培训机构共计赔付五千块 双方仍有争执

12月13日,记者拨通了蔡林舞蹈培训机构负责人的电话。据机构校长蔡林表示,在孩子发生意外后,机构已经赔付了两千元。“孩子在就读的小学办理了保险,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但家长现在还要求机构赔付医药费,这个做法很不合理。”

面对记者的询问,蔡林称,在这件事中,学生、老师和机构都有责任。“老师监管不力,管理上有些松懈,在孩子练习时没有从旁保护,并且在上课期间没有使用教室里的软垫和其他防护措施,所以我们三方都有责任。”

针对王女士要求退换剩余课时费的要求,蔡林表示认同,同时告诉记者,根据财务规定,王女士需要先向他们开具一张收款证明,机构才能退费。“因为这个孩子确实是在我们机构内受的伤,所以我们给予两千元的补偿,余下的课时费机构也会退还给家长,最后总计五千左右。”

对于蔡林提出的这个解决方案,王女士并不认同,双方就医药费赔偿问题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培训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近年来,有关教育培训类的纠纷案件数量日渐增多,孩子们在培训机构中发生意外,究竟应该谁来担负这个责任?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成宝。

“根据《民法典》的第1199条和第1200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李成宝解释道,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老师能够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小元的情况更符合第1200条法律法规。”李成宝表示,八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人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元受伤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认知、判断及预防能力较低,其舞蹈功底尚浅,在危险动作中需要舞蹈老师的帮助和保护。同时,舞蹈学习本身就具有一定风险性,极易发生跌倒等损伤。而视频中显示,培训机构及任课老师存在教育管理不当和失职,未能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实施合理的保护行为,所以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害,如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李成宝也提醒家长,虽然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业之外能够全面发展或有所特长。但目前社会上针对未成年人开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种类繁多,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时,应当慎重选择正规、专业、合法经营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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